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水量水质保障方面,要求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源保护,规范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备运行,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在应急保供方面,明确科学布局应急备用水源,因地制宜做好抗灾保供工作。
在水价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农村非居民用水与居民用水分类定价,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同一价格。同时,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并完善水费计收机制。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未实现统管的地区要抓紧实现专业化管护,已实现的地区逐步向数智化管理迈进。同时,根据常态化帮扶政策,持续巩固农村供水保障成果,兜牢安全底线。
在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各级财政资金按规定对运行维护予以支持,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鼓励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等参与运行管护,地方要继续落实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管网漏损率低、水量水质达标、投诉处理到位、应急保障有力、服务优质高效、技术创新提升的,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倒逼供水单位降本增效。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落实,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