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9日,民政部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民政部将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取暖救助工作。
据了解,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安排,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民政部将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指导各地全面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者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各地对在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速度。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政策要求,提高救助时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张伟介绍,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加强对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省(区、市)以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同时,民政部还将指导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对象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各类困难群众,特别是其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探视,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具体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张伟介绍,民政部还将扎实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多种方式,切实缓解他们的过冬取暖困难。据初步统计,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取暖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拓展。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相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
“春节临近,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张伟表示。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