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好意帮朋友垫付装修款4万多元,却被恶意拖欠,朱先生无奈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能帮李先生要回这笔钱吗?
2016年,朱先生给李某盖房,垫了4万多的工料费,可房子盖好了,李某却一直不给钱。多次协商无果后,朱先生把李某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支付朱先生装修款及利息4.2万元,自2024年1月起分13个月支付。没想到,协议签完李某不但不给钱,人也找不到了。
前不久,朱先生找到了李某现在的暂住地,他再次向昌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官和朱先生一起来到了李某暂住的小区。

当天,李某并没在家,法官将传票留给他的妻子,要求李某当天务必到执行局谈话。晚上8点多, 李某来了。

李某说,朱先生帮他装修的房子,他本来是想对外转租收租金,但是经营情况不好就不做了。后来,他又投资200万做别的项目,结果也赔了。眼下,自己收入并不稳定,赚的钱都补贴家用了。虽然李某说的很惨,但是法官从他手机里的资金往来看出了问题。

眼看真的要被拘留,李某立刻表示可以还款。当晚李某给朱先生转账5000元,承诺剩余的钱到2027年12月底分5次还清。
记者:王英博 摄像:陈纬
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