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家中漏水本就心烦,开凿补漏免不了“尘土飞扬”。灌胶防水“不穿墙只穿孔”,“不挖砖只灌胶”,如此宣传着实戳中了阿城,可这效果……是真省心还是真糟心?近日,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房屋渗水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墙上有处“小瀑布”
阿城家阳台墙面瓷砖接缝处渗水,地面每天都有积水不说,墙面也开始发黑变色。正愁不知怎么是好,阿城就在网上看到了补漏公司投放的广告,当即拨通了电话,与补漏公司取得联系。补漏公司很快便派来了维修师傅。
师傅只大致一看,就说问题不大,用不着凿开瓷砖,打孔灌胶就可以,一斤胶两百来块,六七百元就能搞定。阿诚感觉价格能接受,便签了合同。结果“一顿操作”,补漏费变成了4000元!涨价还不算,师傅前脚刚走,阿城便发现墙面仍在冒水!阿城赶忙询问补漏公司,补漏公司倒是淡定,只说是正常现象,此前积的水还得往外渗几天。
地上仍旧“水成潭”
阿城耐下性子,可5天过去,情况并没有改善。
阿城只得联系小区物业,物业公司帮着找来另一名师傅,师傅仔细检查,发现是热水器埋在瓷砖里的水管破裂,凿开瓷砖,找到漏水点,更换了水管。只140元,阿城的“麻烦”就解决了。
阿城越想越生气,明明说“注胶两三斤即可补漏,费用只需六七百元”,结果收了4000元不说,还解决不了问题,便联系补漏公司,要求返还维修费用4000元。对方却说退不了,态度很是强硬。眼见协商无果,阿城将补漏公司告上法庭。
补漏公司未出庭应诉。

花费不该“打水漂”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阿城因阳台瓷砖渗漏,委托被告补漏公司进行维修补漏,并支付补漏款4000元。被告补漏公司采取注胶方式补漏施工后,防水补漏工作并未起效,原告阿城阳台渗水情况并未得到解决,被告补漏公司未找准漏水症结,且所使用的补漏材料无相关品牌、生产厂商等信息,无法确定所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行业要求。因被告补漏公司未完成工作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阿城主张被告补漏公司退还修复费用4000元,合理有据,应予支持。
法官释法
本案中,补漏公司按照阿城的要求,完成补漏工作,向阿城交付工作成果,收取阿城相应报酬,双方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关系。“交工”是承揽人最主要的合同义务,补漏公司作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理应符合质量要求,完工后渗水问题应得到解决,在未能解决的情况下,补漏公司需要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商家投放广告的方式、渠道愈加丰富,消费者在浏览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多加对比,谨慎辨别。在选择防水补漏这类有一定技术性要求高的专业服务时,尽量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签署完备的合同,施工作业前不仅要“明码标价”,确定服务价格,还要确定使用材料的品牌、质量标准等,免遭“价格刺客”,谨防“踩坑”。
来源:悦居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