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接到辖区居民徐某报警称,家中的育儿嫂邹某某给其孩子喂食安眠类药物。目前,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报道】
近日,浙江金华宝妈徐女士称,她在永康可依家政公司以7600元/26天价格请了一位育儿嫂,来家中已有一月多,期间9个月大的宝宝变得异常嗜睡、奶量减少,身上还长红疹。
2025年12月30日晚上,自己家龙凤胎男宝昏睡不醒,她与家人察觉异常后报警,并带宝宝去医院检查,发现体内有安眠药成分。

育儿嫂否认自己有过“下药”行为,“正常不正常,不是我说了算,要医生来说了算。我做得问心无愧。”

徐女士一家人随后报警。据金华市中心医院的检测报告显示,小孩血液及尿液中均含“唑吡坦”成分。

据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发布科普文章,唑吡坦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专用的精二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是一类新型镇静催眠药物。
来源 | 金华江南公安、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