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8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京01破50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21日,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01破501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31,868,20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419,536,980股增至951,405,184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根据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计划的执行会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