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报道
2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针对“女子在某洗浴店内被猥亵”发布警情通报:2026年2月1日,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某洗浴店内休息期间被猥亵,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2月2日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赵某(男,27岁)处行政拘留。同时,对该洗浴店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1月31日晚9时许,刘先生与妻子、孩子前往西安市某洗浴中心。夜间,妻子告知刘先生,其在休息时遭到猥亵。2月1日7时13分,其妻报警,警方到场后调取了监控视频。
刘先生称,从事发到离店,洗浴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未作任何解释或道歉。
据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出具给报案人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由受害人报警的“2026.2.1溪海岸猥亵案”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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