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的规则,其实是一套历史悠久的制度。美国有超过三亿人口,理论上每个人的选票都很重要,但实际上决定选举结果的是大约五百多张选举人票,获得270张选举人票就能当选总统。这种选举人团制度自1787年宪法会议定下以来就没变过。当时,开国元勋们设立这个制度,目的是为了平衡各个州的利益,确保大小州都有发言权。每个州选出一定数量的选举人,这些选举人最后投票选总统。全美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包括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3票。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根据该州的国会席位来分配,参议员每州2票,众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这样即使是小州也至少有3张选举人票,避免被完全边缘化。

要赢得选举,一个候选人必须获得至少270张选举人票。为什么是270?这是因为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是269,加1就是270,谁先达到这个数,谁就能进入白宫。美国大部分州采用胜者通吃的方式,也就是说,在某州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就拿走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因此,一些摇摆州(即选民投票结果不确定的州)成为了候选人争夺的焦点,因为它们尽管选民数量不多,但能左右大局。候选人们通常会集中资源和精力争取这些州,而忽略那些支持明确的州。

选举人团制度最初是为了防止选出不合格的总统,因为当时交通不便,信息传播也慢,开国元勋们认为让一群有识之士来做最终决策更为稳妥。然而,这一制度也引发了很多争议,特别是在南方奴隶州,三分之五条款让他们获得了更多的选举人票,这使得南方州的影响力被不公平地放大。历史上,这个制度多次引发问题。比如1824年,安德鲁·杰克逊在普选中领先,但却在选举人团投票中输给了约翰·昆西·亚当斯,这场选举充满了政治交易。类似的情况在1876年和1888年也发生过,选举人票的争议让不少人认为它像一个黑箱。进入20世纪后,2000年的美国大选中,尽管阿尔·戈尔在普选中赢得了超过50万票,但由于佛罗里达州的计票问题,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小布什以微弱的选举人票胜出,选举引发了大规模争议。

2016年的选举更为戏剧化,希拉里·克林顿虽然在普选中多赢了近三百万票,但特朗普通过在一些摇摆州的微弱优势,最终以306对232的选举人票获胜。这再次引发了民主党人的抗议,很多人认为选举人团不公平,甚至有超过半数的美国人希望改革这一制度,但由于宪法修正的难度很大,小州依然坚守这项制度,不愿放弃影响力。2020年,特朗普和拜登再次对决,尽管特朗普在普选中输给拜登超过700万票,但他仍通过选举人票获得了232票,而拜登得到了306票。

选举人团制度为什么还在使用?这是因为它体现了美国联邦制的精神——各个州像小国一样,总统不仅要争取大城市的选民,还必须考虑到各个州的利益。然而,选举人团的弊端也很明显。普选悖论曾多次上演,导致人们质疑这一制度的民主性。大部分选民在非摇摆州投票时,感觉自己的选票作用微乎其微,这使得美国的投票率一直保持在60%左右。为了改革选举制度,有一些州提出了全国普选公约,18个州已经加入,但要达到270选举人票还差得远。

一些曾经因选举制度失利的候选人,如阿尔·戈尔和希拉里·克林顿,虽然在选举中失败,但他们依然在自己的领域有所成就。特朗普虽然每次当选都伴随着争议,但也反映了部分美国人对现状的不满。选举人团这一制度,虽然有些过时,但却仍然在运转,它提醒我们,民主不仅仅是简单的多数选票,还需要考虑到地理的平衡。

现在,特朗普的第二任期刚刚开始,政策将逐步落实。选举人团将在下一届大选中继续发挥作用,争议也将不会结束。对于普通美国人来说,虽然他们的选票是间接的,但它们却是选举人团这一机制运作的燃料。虽然这个制度不完美,但它推动着美国的前行,让各种不同的声音都能在其中找到位置。这可能就是它的魅力所在,既接地气,又复杂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