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在线旅游行业将步入“良币驱逐劣币”的高质量发展周期
《中国科技投资》李璟
2026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则公告打破了在线旅游行业的平静。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经前期核查,已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这不仅让占据国内酒旅市场半壁江山的携程迎来合规大考,更是折射出监管层对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常态化态势。
消息一经发布,资本市场迅速作出反应。当日港股携程集团(09961.HK)尾盘直线跳水,跌幅一度超9%,截至收盘跌6.49%,报收569.5港元/股,市值单日蒸发超百亿港元。对此,携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携程黑板报”发布公告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行,将持续为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优质服务。
此次立案调查并非偶然,而是监管层对携程长期违规争议的集中回应。梳理公开信息可见,2025年以来,携程已多次因不正当经营问题被地方监管部门约谈,违规事件逐步积累。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包括携程在内的五家涉旅平台,通报其存在实施“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加价、价格欺诈等问题,明确提示违法风险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仅一个月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便因携程通过“调价助手”功能强制干预酒店定价、阻碍功能取消等问题,对其运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关于启动OTA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维权工作的决定》,直指携程等OTA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霸王条款、单方面随意涨佣、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屏蔽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宣布将代表全体受害会员向监管部门提起集体投诉,保留反垄断诉讼权利。
携程之所以成为反垄断调查的焦点,与其在在线旅游市场的绝对支配地位密不可分。交银国际测算数据显示,2024年携程在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达56%,若计入旗下“去哪儿”等关联平台,“携程系”实际掌控的行业份额更高。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即可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意味着携程已满足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定推定条件,其被指控的各类限制竞争行为,或触碰了《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性条款。
此次调查的法律依据为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适配平台经济发展特点而完善了相关规则,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垄断行为,并细化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指出,平台若通过算法锁定商家、流量挟持实施“二选一”,或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定价,均可能构成垄断行为,参考2021年阿里“二选一”案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额4%罚款的案例,携程若被认定垄断行为成立,将面临巨额罚款。以携程2025年第三季度183亿元营收、全年预计超600亿元营收规模测算,其罚款金额或达数亿至数十亿元,将直接冲击现有盈利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查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即将实施的背景下。该规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25年12月联合印发,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监管层此时对携程立案调查,既是对前期地方监管线索的升级核查,也是对新规则实施的提前预热,释放出“平台规模不等于特权,流量不能成为滥用权力工具”的明确信号。
目前,携程反垄断调查仍处于立案阶段,后续监管部门将开展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听取陈述申辩,最终依据《反垄断法》作出处理决定。此次调查不仅将决定携程的未来发展走向,更将成为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一个标志性案例,为在线旅游行业乃至整个平台经济领域的合规发展划定清晰边界。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在线旅游行业将步入“良币驱逐劣币”的高质量发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