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卫生部已批准有绳窗帘法规(Corded Window Coverings Regulations, CWCR) SOR/2019-97,该法规将于 2021 年 5 月 1 日生效,并于2022年5月1日开始被监管。这也废除了现行的有绳窗帘产品法规 (CWCPR) SOR/2016-172。
加拿大制定了《拉绳窗帘指令》用于取代现行的《拉绳窗帘产品指令》,新的安全指令将于2021年5月1日生效,对于出口加拿大市场的窗帘生产厂家必须引起重视,因为不同于以往完全引用美国的标准,这次加拿大的拉绳窗帘安全指令是根据加拿大国内的需要重新修订的,与现行的美标有所不同。
(检测认证交流+: evelyn0216)
拉绳窗帘指令是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规》的要求制定的,用以限制窗帘上可触及的绳索的长度和绳圈尺寸的大小,以避免因此而造成的勒死事故的发生,这一点对于儿童尤其重要。
加拿大现行的《拉绳窗帘产品指令》等同于2012年版的美国拉绳窗帘的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现行标准的不足之处在于只考虑了绳圈可能造成的伤害而没有考虑长的绳索同样可能会缠绕在儿童颈部而造成伤害。
新的指令对以下的术语做了定义:
拉绳是指带子、绳索、扎带、丝线、链子、金属丝或者其他一切可以在任意方向弯曲折叠的物件或头尾相连的物件组合。
拉绳窗帘是指具有至少一根拉绳的室内窗帘。
绳圈是指一个形状,多数是指由拉绳所组成的一个具有完整边界的开口。
可触及拉绳是指当窗帘安装好后,窗帘上可以被人所触碰到的那部分拉绳,无论窗帘是在完全展开、部分展开或全关闭状态。
新的指令的具体要求有:
对于小部件,窗帘上任何可以被儿童触及到的、尺寸小到可以进入条例列表中的小型圆形物件中的小部件都必须固定在窗帘上,而且要能承受最小90N的拉力。
对于铅的含量,窗帘上每一个外部组件的铅含量都不得超过90mg/kg.
对于那些不可触及的拉绳,必须在窗帘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保留不会被触及的状态,无论窗帘是完全打开、部分展开或完全闭合。
对于有一个自由端的可触及拉绳,在35N的拉力下其被拉出的长度不得超过22CM.
对于被连续的点固定住的没有自由端的可触及拉绳,在35N的拉力下其相连的俩个固定点之间被拉出的长度不得超过22CM。
对于由可触及的拉绳形成的绳圈,无论是现成的绳圈或因为相互缠绕而形成的绳圈,在35N的拉力下绳圈的周长不超过44CM.
对于分别有一个自由端的俩根可以相互头尾相接的拉绳,在35N的拉力下,俩根相连接的拉绳的总长度不得超过22CM,或由俩根拉绳组成的绳圈的周长不得超过44CM.
对于近日收到亚马逊下架通知的商家,如果出口加拿大的有绳窗帘是电动驱动的,需要满足有ISO/ILAC 17025认可的实验室通过相应的UL电学测试;如果产品上带有玩具配件的,需满足ASTM F963玩具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