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优化交通建设管理体系中,专门针对砂石等关键地材出台多项管控举措,通过规范供给、推广替代、循环利用等方式,筑牢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的地材保障防线,同时助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意见》明确将 “强化地材价格管控” 作为优化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省级层面将统筹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等核心因素,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科学优化石料矿产开发布局,从源头保障交通项目砂石供应的稳定性。针对天然砂石资源约束,《意见》着重强调大力推广机制砂应用,逐步提升机制砂等替代砂源的利用比例,以技术替代破解资源短缺难题。
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意见》创新提出加强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推动疏浚工程与砂石资源利用有机结合,实现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双赢。这一举措与浙江此前在交通建设中的实践形成呼应,如景文高速项目曾利用隧道洞渣加工机制砂,不仅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还节约成本约5亿元,带动地方矿产资源税收增长,成为 “循环利用、就地取材” 的典型范例。
此次砂石相关政策的出台,是浙江交通投融资改革 “降本增效、风险可控” 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省级统筹规划砂石开采布局、推广绿色替代材料、盘活存量资源等多重手段,既能有效稳定地材价格,防范因原材料波动导致的工程成本上涨,又能推动交通建设向绿色低碳、资源节约型转型,为全省 “九纵九横” 高速公路主干线等重大交通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意见》将于2026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相关部门将同步细化砂石采矿权投放、机制砂推广应用等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打造交通投融资 “浙江样板”。
责编 | 杨浩威 · 校对 | 徐贝贝 · 审核 | 张朋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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