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代璇)近日,市综治中心建筑装饰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涉事装修公司负责人向房主诚恳致歉、给予补偿并积极履行协议,当事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3月,市民陈先生将位于荆门城区一小区的住宅委托给市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装修总价13.4万元,其中明确规定了定制柜门使用的品牌材料。陈先生按合同约定先后支付装修款9.43万元。然而,施工进入后期阶段,陈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指定品牌的柜门材料,而是擅自更换为其他品牌。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的品牌,怎么能说换就换?”陈先生对此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装修公司此举违约,应按照相关约定对违约部分进行双倍赔偿。此后,陈先生多次与装修公司沟通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陈先生向市综治中心建筑装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接到申请后,迅速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员通过查阅合同条款、听取双方陈述,并到装修现场进行核实等方式厘清事实。在厘清事实基础上,调解员指出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材料确实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调解员也从维护当事双方长期合作与商业信誉的角度,对装修公司进行了劝导。
经多次协调,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装修公司承诺将陈先生家中所有定制柜门全部拆除,并按合同约定品牌材料重新制作安装。此外,装修公司自愿给予陈先生7500元的经济补偿,以表歉意并弥补其损失。
协议履行完毕后,装修公司负责人特意向陈先生和调委会表达了感谢:“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感谢调委会的公正调解,也感谢陈先生给予我们改正的机会。”
市综治中心建筑装饰调委会负责人表示,此类纠纷在日常家装领域中并不少见。他提醒广大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尽量明确材料品牌、规格等细节,并保留好相关凭证;同时,也呼吁装修企业恪守诚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家装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