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以(2025),裁定受理广州木瓜家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0日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广州木瓜家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2025)粤01破418号】,负责人为杨贞瑜。
管理人依法接管木瓜公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查询仲裁裁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现将职工债权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债权性质 |
债权金额(元) |
相关案号1 |
相关案号2 |
1 |
于蕾 |
职工债权 |
197,565.75 |
惠湾劳人仲案字[2023]441-2号、惠劳人仲案字2023)441-1号仲裁裁决书,(2023)密1391民初5235号民事判决书、(2024)粤13民终5319号民事判决书 |
(2024)粤1391执945号、(2025)粤1391执2751号 |
2 |
石玲 |
职工债权 |
49,946.78 |
惠城劳人仲案字(2024)592号 |
(2026)粤1322执313号 |
合计 |
247,5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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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公司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审核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10层,联系人:莫海媚,电话:13711426350;曾依晨,电话:18071549839。
特此公示
广州木瓜家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公 开 人:广州木瓜家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