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端州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工程(城东片区)(监理) 招标答疑文件 端州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工程(城东片区)(监理)招标于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7:30前接受各投标人以网上形式提出的疑问,至提问截止时间为止,汇总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及有关资料提出的疑问及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30 “企业获奖"(1)(2)两项得分合计为14分,语问是否有误? 答复1:招标文件P30中的“企业获奖”总分10分,其中第(1)小项满分4分,第(2)小项满分6分,现将第(2)小项的备注中“本项满分10分”修正为“本小项满分6分”。 问题2:招标文件P31“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综合素质”要求提供投标载止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与P34序号3中要求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2: 招标文件P34中的序号3“3.上述评分表中涉及的人员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时间,如2025年07月发布招标公告,即提供2025年04、05、06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人员的社会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分公司缴纳的社会证明可以予以认定。”修正为:“3.上述评分表中涉及的人员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时间,如2025年07月发布招标公告,即提供2025年06月的社保证明,人员的社会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分公司缴纳的社会证明可以予以认定。” 特此记录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答疑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之处,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 肇庆市端州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广东祥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