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报道
近日,“恩施女子拒复合遭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在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6年左右,陈女士与男子覃某通过网络相识,2019年开始熟悉,2020年两人才第一次见面,随后成为恋人。2023年7月,因争吵覃某向陈女士提出了分手。不久后,覃某提出复合被拒。他多次在微信上骚扰陈女士,以跳楼、放火烧屋威胁,还曾尾随陈女士到公司并在宿舍楼下蹲守。
2023年10月18日,陈女士曾报警一次,民警调解后覃某保证不再骚扰。次日一早,覃某携带两瓶汽油翻墙进入陈女士所在的公司将小陈烧伤。覃某与陈女士的同事将她送医的途中,遇到出警民警,覃某被民警带走。经鉴定,陈女士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手功能丧失,伤残程度为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疤痕,伤残程度为六级。

被烧伤后的陈女士
2024年12月31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2年。一审后,陈女士提出抗诉申请,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起了抗诉。2025年4月,该案在恩施州中院二审;同年12月,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26年2月5日,该案在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陈女士也参加了此次庭审。
她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HaibaoNewsSw),此次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庭审中没有展示新证据。“庭审时覃某脸上全程带着笑,还没等审判长宣读完他就坐下了。”陈女士回忆。陈女士透露,事发后光她记得的手术就做了25次,全身都需要穿着压力服,好在经过努力目前已经能够自主进食、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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