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原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叶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叶韬被开除党籍。

▲叶韬 图片来源:多彩贵州网
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叶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偿接受理疗服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购买房产获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打听过问司法案件办理;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补贴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叶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叶韬为贵州遵义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其长期在贵州任职,到2009年5月事,已任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为正厅长级,同时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17年1月,叶韬当选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党组书记等职。
去年8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原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叶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