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推出了十三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让育龄群众愿意生、养得起、教得好。
其中提到,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灵活安排育儿假等方式,帮助有照顾居家子女需求的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多渠道统筹资金,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纠纷协商调解,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
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模式发展,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试点工作。
加快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家政企业拓展育幼服务功能。
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