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拟申报设立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的公示。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按程序申报设立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如对设置事项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川街151号,吉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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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