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健、李强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健、李强请求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健、李强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王健,男,汉族,1965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王健曾任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区长、区委书记,沈阳市浑南区委书记、沈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葫芦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20年9月,王健升任辽宁省委常委,跻身副省级干部,后兼任省委秘书长职务。2021年12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2年1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后兼任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至此番辞去副省长职务。

李强,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李强曾在沈阳市工作多年,曾任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北新区委副书记、区长,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兼);和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7年直接由和平区代区长转任区委书记,2019年任沈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21年1月任营口市委书记,2024年3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本微此前报道,李强已任大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来源:白鹭洲知政、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