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楼下商铺噪音
影响正在读初三的女儿学习
爱女心切的父亲一时情绪失控
竟从11楼楼顶抛下一块
重约3.5公斤的水泥砖块
砖块坠落,砸坏了他人轿车
也砸碎了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
近日
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起
辖区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警示课

一块砖头“砸”出万元损失
事情发生在2025年10月29日晚上7时许。被告人申某某家住高新区某小区,楼下商铺的噪音让他正在读初三的女儿无法安心学习和休息。多次沟通无果后,申某某积压已久的情绪终于失控—— 他带两块水泥砖坐电梯上了11楼楼顶,将重约3.5公斤的一块水泥砖抛向楼下。砖块砸中了万某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造成车辆尾门等部位严重受损。经鉴定,车辆损失高达11462元。

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视频迅速锁定申某某,在其家中将其带走调查。
2025年11月,申某某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检察机关以高空抛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交锋:是否自首成辩论焦点
3月3日的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监控视频等证据,完整还原了案发经过。控辩双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激烈辩论。
辩护人提出,申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谅解,且具有自首情节,建议适用缓刑。
对此,公诉人当庭回应: 申某某系公安机关锁定后在其家中带离,不符合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自首;但鉴于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我错了,真的错了。”在最后陈述环节,申某某向法庭深深忏悔,“我不该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今后我一定加强法律学习,还要主动参加社区安全巡查,用自己的教训提醒大家。”
一案审理实现多重效应
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但高新法院没有因“案小”而简化程序。作为辖区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合议庭做足了庭前功课:专题研读司法解释、检索类案裁判规则、制定详细庭审预案,确保把这起“首案”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将单一案件审理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庭审当天,法庭特意邀请多名市人大代表、案发地社区干部及物业管理人员全程旁听。休庭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与社区代表深入交流,剖析邻里矛盾升级的演变轨迹,提醒社区在网格化管理中对这类矛盾“早发现、早干预”。
“亲眼看到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忏悔,比发一百份宣传单都管用。”一位社区干部感慨地说,“我们要把庭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社区,让居民知道, 高空抛物不是‘闹着玩’,是要坐牢的。”
法官说法:遇事理性解决 莫让冲动毁一生
审判长在法庭教育环节指出,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入刑。本案中,一块3.5公斤的砖块从11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命。万幸只砸中了车,如果砸中人,后果不堪设想。
“生活中遇到矛盾,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审判长告诫被告人,也告诫所有旁听人员,“ 一时冲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自己从‘维权者’变成‘违法者’,毁掉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安宁。”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但这场庭审带来的警示,已经深深印在了每一个旁听者的心里。正如一位人大代表所言:“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头顶上的安全’需要每一个人共同守护,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