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江苏”微信公众号2月11日消息,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于2月10日通过。
其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给予周为号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

周为号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周为号,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江苏盐城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周为号曾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等职,2024年2月任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正厅级)。
他还是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清廉江苏
编辑: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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