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中提到,加强生育服务保障支持,在加大辅助生殖支持力度方面,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障范围,落实省辅助生殖等医疗服务价格设置有关要求,按规定将部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提供辅助生殖相关保险产品。
另外提到,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建立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制度,落实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扶持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实施托育支持措施,适度报销职工在托子女保育费用。对经登记备案、具有普惠性质的托育机构内在托的困难家庭子女,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助。
在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和税收金融政策方面,实施全省统一的育儿补贴制度,按规定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免征等政策。强化金融精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满足婚育群体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社会捐资,依法探索设立未来人口发展基金。
附件: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