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开开心心收了房,准备装修结束就入住,没想到装修公司只拿钱,不干活,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完工”的那一天。这种情况怎么办?1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大邑县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最终,装修公司退还当事人剩余装修款,并支付违约金。

图由大邑县法院提供
2023年12月,蒲某某与简某双方口头约定,由简某所在的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蒲某某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由于两人是亲戚关系,一开始并没有书面签装修合同。
由于装修进度缓慢,双方于2024年8月补签了装修合同,约定了总价款、工作期限、各方义务、违约责任等。然而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仍然不动工,眼看约定工期早已过去,房子还迟迟未装好,蒲某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装修款,装修公司一直不予回应。于是蒲某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大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查明事实,蒲某某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据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该公司未按约完成装修且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故依法判决双方合同解除,装修公司退还原告蒲某某剩余装修款,并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