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作为现代社会运转的血液,其安全稳定供应离不开庞大而精密的电力设施网络。这些设施遍布城乡,既是能源传输的通道,也是需要严格防护的关键基础设施。我国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作出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旨在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保障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与公共安全。
具体而言,电力设施的保护主要分为发电变电设施与电力线路设施两大部分,并辅以明确的保护区划定。
首先,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涵盖广泛。它不仅包括发电厂、变电站围墙或界址内的所有建筑物、设备,如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控制室等,还延伸至厂站外一些专用辅助设施。例如,用于输送油、气、水的专用管道,用于贮存粉煤灰的储灰场,以及为电厂生产配套的专用水井等,均属于法定保护范围,禁止任何危害其安全的行为。

其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构成了电能输送的动脉网络。这一范围包括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导线、绝缘子、金具、拉线及附属设施;埋设于地下的电力电缆线路的电缆、管道、标桩等;同时,安装在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设备也同样受到保护,确保电能从源头到用户端的全程安全。
再者,为确保电力线路运行安全,避免外部活动侵害,法律还设定了专门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对于架空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后,所形成的两平行垂直面之间的空间区域。这一距离根据线路电压等级不同而有差异,电压越高,所需安全距离通常越大,以防范触电、短路等风险。对于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其保护区则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一定距离(通常为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禁止在该区域内进行挖掘、钻探、打桩等可能损伤电缆的作业。
综上所述,清晰界定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与保护区,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基石。这不仅是电力企业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每一位公民都应增强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在保护区内从事危险活动,对发现的破坏行为及时举报。只有通过法律约束、专业管理与公众自觉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守护这条现代化的“光明之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福祉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