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至上!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专门法律。
2025年12月27日,据新华社消息,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国家级法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共10章127条,包括总则、规划布局、生产和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许可证管理和质量监督,并负责签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
这部法律最大突破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过去,危化品管理被切割成生产归应急、运输归交通、环保归生态、经营归市监,政出多门、衔接断裂。结果往往是:工厂合规了,但运输途中失控;储存达标了,但使用环节出事。碎片化监管成了系统性漏洞的温床。 如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首次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乃至应急响应六大环节全部纳入统一法律框架。
“比方说运输环节,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实现安全监测、监控和预警。”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所长代海军表示,通过全链条管控,有助于危化品安全生产“不留死角”,实现闭环管理。
新法最具前瞻性的设计,是对化工园区的系统性规制。过去,许多园区打着 “产业集聚”旗号野蛮生长,安全距离不足、应急设施缺失、企业鱼龙混杂,实则成了“定时炸弹集中营”。 如今,法律明确规定:所有化工园区必须经过官方认定,并开展强制性安全风险等级评估。高风险园区将被限制扩产甚至限期整改,低风险园区则可获得政策支持。这相当于给全国 600多个化工园区做了一次“安全体检”,并依据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更重要的是,园区不再只是地理概念,而被赋予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园区管理机构要统一建设公共管廊、消防站、应急池,要协调企业间风险联防,甚至要建立共享的安全信息平台。单个企业的安全,从此与整个园区的命运捆绑。这种“安全共同体”模式,有望从根本上破解“一家出事、全园陪葬”的困局。
法律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应当满足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包括涂料在内的化工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在其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较高风险。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会长薛长礼曾在民主与法制时报撰文指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源头治理,有利于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据悉,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曾在2022年和2023年连续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预备审议项目。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正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案”。202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危险化学品产业规模大、涉及行业领域多、分布区域范围广、安全管理链条长。为此,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或作出衔接性规定,完善监管措施。法律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程,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法律明确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监管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单位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鼓励举报、报告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严肃违法责任追究,切实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网。
有分析认为,这不仅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国家级法律,更是一次对过去数十年“重发展、轻安全”工业逻辑的彻底清算。当这部法律正式落地,意味着中国庞大的化工产业——年产值超15万亿元、企业数量逾30万家、从业人员近千万——将被套上一道前所未有的“法治紧箍咒”。这不是简单的法规叠加,而是一场以生命为底线、以预防为核心、以责任为利刃的系统性重构。(综合新华网、界面新闻、ECHEMI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