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用气安全不容小觑!
近日
市11小区某楼栋突发燃气管道压力异常、供气受阻
城管局城管支队与住建局迅速联动
联合燃气公司成功处置一起
因居民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引发的安全事件
及时恢复居民正常用气
据悉,有居民反映家中燃气使用异常后,城管支队执法人员与住建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同步联系燃气公司抢修人员开展专业排查。经细致勘查,问题根源直指该楼栋一户居民——其在安装自行购置的燃气热水器时,擅自拆改户内燃气设施,误将热水器进气口与自来水进水口连接,导致大量自来水倒灌入燃气管网。恰逢冬季低温,管道内积水快速结冰,造成局部燃气管线严重堵塞,直接影响整栋楼居民正常用气。

事件发生后,多部门快速响应、协同处置:住建局工作人员当场向涉事居民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讲,耐心告知私自拆改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与法律责任,督促其立即整改;燃气公司随即启动应急抢修,对受影响楼栋燃气管网进行排水、除冰作业,全力推进设施修复。目前,该楼栋燃气设施已逐步恢复正常,居民用气秩序得到保障。
法律红线不可碰!这些规定要记牢
私自拆改燃气设施绝非“小事”,相关行为已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发现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可劝阻制止,无效时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相关管理部门。
第五十一条规定: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提示
燃气设施安装、改装、维修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切勿自行施工。冬季是燃气使用高峰期,居民若发现燃气异常、管道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开窗通风,切勿动用明火,并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或相关部门处置,共同守护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