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问题:
- 企业资质被标记为“资质异常”?
- 答复:
- 答:按照住建部建办市〔2024〕52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平台。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整改期满前企业完成整改的,可向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全国平台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在全国平台上集中公示。

- 问题:
- 企业资质异常怎么申请修复?
- 答复:
- 答:搜索企业名称,进入企业详情页,点击资质异常标识,点击申请修复,即可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理资质异常修复业务,若系统使用有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261 转 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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