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报道,四川西充。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了解到,原告曹某(女)与张某(男)2023年1月认识,2月1日即结婚,张某给曹某88000元彩礼。

2024年曹某为要小孩做了输卵管疏通术,2025年5月曹某因宫外孕切除输卵管。6月张某殴打曹某,派出所对张某出具告诫书。2025年7月8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
2025年8月7日张某换掉家里门锁,不让曹某进家门,曹某另外租房居住。数日后曹某确诊焦虑抑郁症。曹某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曹某称自己宫外孕时是被张某欺骗才同意切除输卵管,张某还对自己施加冷暴力和殴打,将自己赶出家门,造成身体残疾,精神重度抑郁,要求张某赔偿27万元,同时要求分割张某的住房。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因身体原因导致宫外孕,双侧输卵管切除的损害系正常就医产生的后果,不能认为是张某导致,曹某要求张某支付残疾和精神赔偿金不予支持。考虑到曹某身心受创较重,酌定张某向曹某支付经济补偿34600元,同意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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