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父母为夫妻购置房屋出资,房屋权属的认定以“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一般原则。具体判断需结合出资目的、产权登记情况及父母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其他证据:如出资凭证注明用途、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协议等。

在没有明确赠与一方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关键在于证据。为避免争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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