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费的收费标准?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550元/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不动产物权的生效时间?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3、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是否经登记发生效力?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了应该怎么办?
可以补发。经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5、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6、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7、父母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
可以。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需要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处分不动产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