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市第三十六中学校系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研究同意,采取竞争性考察方式选调事业人员11名。
一、选调岗位、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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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应当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及选调人员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上图选调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服务年限未满的或不符合地方调出规定的;
2.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处分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请流动,每人只能填报1个岗位,报名材料于 2026年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报名表》及相关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印证材料电子档扫描版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科。报名人员年龄计算到2026年1月27日止。
(二)资格审查。人事教师培训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相关信息。
(三)岗位调整。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取消相应选调岗位。
(四)组织面试。本次竞争性考察选调采取竞争择优方式进行,由市教育体育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征求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意见后,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六)聘用。拟选调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后,经市教育体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年度考核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考核结果。
来源|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责编| 廷宽 编辑| 波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