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监委对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执法破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无偿接受装修服务;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司法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