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一场暴雨下来,不少业主家遭殃:天花板渗水、地板被泡,甚至地下车库的车都遭了灾。看着自家受损的财物,很多人都懵了:这钱该自己认倒霉,还是找开发商、物业赔?别慌,咱们结合法院判过的真实案例,把这事说明白。

案例1:楼上露台积水漏到楼下,责任算谁的?
北京的刘先生家有个开放式露台,因为长期没人住,去年暴雨前他特意跟物业说“我钥匙在你那,帮忙看看露台下水通不通”。物业去了,还找了人疏通,但管道堵得太厉害没通开。结果雨水倒灌进刘先生家,又漏到楼下于先生家,把人家天花板、地板泡了,连墙上的画都浸模糊了,损失一共1.5万。
于先生找刘先生赔,刘先生觉得“我让物业帮忙了,该物业担责”。但法院判了:刘先生全责,得赔于先生1.4万多(包括1.1万维修费和3000元画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自家房子的专有部分有管理义务,不能因为自己没管好损害邻居。刘先生虽然让物业帮忙看了,但作为房主,没在雨季提前检查好排水,属于“疏于管理”,所以得自己担责。简单说:自家专有区域(比如露台、阳台)漏水漏到别人家,只要不是别人搞破坏,基本都是房主的责任。
案例2:公共管道漏水泡了家,物业要赔钱吗?
保定的孙先生去年发现家里被水泡了,找物业来看,发现是25楼公共管道井里的管子漏了。孙先生找物业赔2.8万损失,物业不认,最后闹到法院。法院判物业赔孙先生1.9万多,包括4256元维修费、1万多租房费(维修期间没法住),还有4900元的损失鉴定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明确,物业要管好小区的“业主共有部分”,比如公共管道井、楼道里的管线等。要是因为物业没定期检查、维护,导致公共管道漏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就得担责。记住:只要是自家门外的公共区域管道出问题,先找物业,物业没管好就是它的责任。

案例3:楼顶漏水、地库泡水,该找谁?
除了上面两种情况,还有两种常见麻烦,咱们也一起说清:
情况1:顶层住户家楼顶漏水
如果房子还在质保期内(一般新房楼顶防水质保期是5年,交房时会给质保书),直接找开发商,维修费、财产损失都该开发商赔;
要是过了质保期:小问题找物业修(这是物业的日常维护义务);要是漏水严重,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修(这钱是业主买房时交的,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大修),这种情况物业不赔损失,但得负责走流程申请维修资金。
还有个坑要注意:如果有顶层业主私占露台,比如搭阳光房、种花草,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漏水,物业要是没及时制止、上报,那物业也要担一部分责任。
情况2:地下车库进水泡了车
要是物业没提前做防汛准备(比如没检查排水泵、没备沙袋),下雨时也没通知业主挪车,导致车被泡,物业就得赔;但如果是暴雨大到超出预料,物业已经尽力抢险(比如及时联系市政救援),那可能就不用担责。简单说:物业“偷懒”没做防汛,车泡了就找它;要是天灾超出能力范围,可能就得自己走保险。

最后给大家划个重点,记牢不踩坑:
1.自家室内、露台、阳台等“专有区域”漏水,找房主;
2.小区公共管道、楼道管线等“共有区域”漏水,找物业;
3.楼顶漏水看质保期,没过找开发商,过了找物业修(严重的用维修资金);
4.地库泡水看物业:没做防汛就找它,尽力了就走保险。
以后再遇到房屋漏水的事,别再乱找了,对照上面的情况,该找谁就找谁,拿法律当依据,有理有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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