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和苑小区多名业主因擅自拆除阳台护栏、加装玻璃封闭结构,被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认定为违法建设,收到《违法建设法律后果告知单》。该小区为广州安居集团打造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涉事单元集中在A9-A10、E1-E2栋。
记者走访现场发现,涉事单元已拆除原有护栏并搭建铝合金玻璃结构,改变了建筑外立面。小区内已悬挂打击违建宣传标语,楼栋入口处张贴禁止违规装修材料入场的通知。
《告知单》明确,若业主拒不拆除,将面临征信受损、房屋交易受限,甚至供水供电被中止等后果。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封闭阳台行为,需取得规划许可,否则构成违建。2024年修订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也规定,违建信息可纳入公共信用系统,相关部门可限制房屋登记备案,公共服务单位可依通知中止服务。
王玉臣补充,业主购房合同及小区管理规约通常禁止此类行为,相关条款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此前成都曾有业主因擅自封阳台被物业公司起诉,终审判决认定业主违反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需拆除恢复原状。同时,物业公司负有巡查、劝阻、报告义务,若未履行职责引发安全事故,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提醒,业主若有封阳台需求,应先查阅购房合同及管理规约,确认无禁止性约定后,向规划部门申请许可,并征求物业及其他业主意见,避免法律风险。